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興泰:興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0三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中華民國一0四年八月十日

(104)興告字第100001 號

一、本公司於104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,每股分派股票股利 0.8 元,盈餘轉增資新台幣44,935,060元,共發行記名式普通股4,493,506股,每股面額10元,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4年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8120號函核准在案。

二、茲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,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:

1.公司名稱:興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
2.所OB嚴選營事業:

(1)禽畜魚類用各種飼料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。

(2)各種飼料之原料及其產品之採購運銷業務。

(3)農、林、漁、牧等產品及其副產品、食品之加工製造、冷凍、冷藏、包裝、買賣。

(4)各種家禽家畜之飼養繁殖、水產魚類之養殖、種牛種豬進口繁殖業務及委託養殖試驗研究業務。

(5)倉庫及勞務供應業務。

(6)前各項之進出口貿易及代理國內外廠商委託經紀業務。

(7) A102060糧商業。

(8) 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(麵粉)。

(9) F203010食品、飲料零售業。

(10)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,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。

3.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: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700,000,000元,分為記名式普通股70,000,000股,每股面額10元,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61,688,310元整,分為56,168,831股。

4.本公司所在地:高雄市仁武區高楠公路10號

5.公告方式:公告於指定網站(公開資訊觀測站)。

6.董事、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:一般董事三人、獨立董事二人、監察人二人,任期均為三年,連選得連任之。

7.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、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:

(1)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4,493,506股,每股面額10元,每仟股無償配發80股,計新台幣44,935,060元整。

(2)前項增資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配發,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,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足整股之登記,拼湊不足一股部份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,改發現金至元為止,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。

(3)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,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。

8.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: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06,623,370元,分為60,662,337股,每股面額10元,均為記名式普通股。

9.本次增資之用途:充實營運資金。

10.股票簽證機構:不適用。

11.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係採無實體股票之方式發行。

12.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,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。

三、停止過戶日期:

1.本公司董事會訂104年10月20日(星期二)為除權基準日,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,自104年10月16日起至104年10月20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。

2.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之股東,務請於104年10月15日(星期四 )下午4時前(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)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: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(地址:台北市重慶北路3段199號4樓,電話:02-2593-6666)辦理過戶手續,俾可享受配股權利。

四、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,請股東至「公開資訊觀測站」查詢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興泰-興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-0三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-00372111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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